表4-4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淘汰公司现有4台燃煤蒸汽锅炉(2台4t/h、2台20t/h)、1台4t/h燃煤导热油锅炉和2条平网印花生产线、1条160印染生产线,新建6条蜡染生产线、3条180印染生产线、2台35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1用1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加工年产高档真蜡花布16000万米、年产高档提花贡缎10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已落实。已淘汰相关设备及生产线,新建2台35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1开1备),生产能力为年产高档真蜡花布9200万米、年产高档提花贡缎16800万米。
|
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措施,提高染色上色率,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纺织行业(棉印染)》(HJ/T185-2006)中的一级水平。
|
已落实。已委托浙江大卫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通过专家组评审。
|
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循环利用和重复使用率。建立完善的厂区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采取逆流水洗、轧碱液回用、丝光碱液回收、清洗水回用、甩蜡废水回用、废碱液的循环利用等措施,使生产废水内部回用率在31.7%以上,在此基础上,含蜡废水经预处理后和其他生产废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分之分类预处理,其中约58.5%的废水再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41.5%的废水经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中的Ⅲ级标准和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纳管标准(其中色度和氨氮执行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纳入上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方案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全厂设置一个标准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
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重复回用率控制在30%以上,投资建设了12500m3/d污水处理工程、6000m3/d膜处理中水回用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中水回用率为60.96%,全厂设置了一个标准化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
加强车间通风和各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各烘干定型废气经收集,并采取热交换+静电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蜡染工序和蜡回收车间单独密闭,松香挥发产生的异味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烧毛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上述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新扩改标准。导热油锅炉须选用环保清洁型的热媒介质,不得使用联苯—联苯醚作为热媒介质,须选用优质低硫煤(含硫量小于0.8%)做燃料,烟气须经有效脱硫除尘(脱硫效率80%以上,除尘效率99%以上),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后经35米以上高的烟囱排放;煤堆场须设置半封闭煤棚,并采取定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切实减少无组织扬尘产生。
|
企业共投资280余万元,建设了12套废气处理装置对定型、烘干、烧毛、含松香等废气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符合(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新扩改标准,通过15米以上高空达标排放。锅炉烟囱高度由于受园区统一管理,企业按18米建设高度实施,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后达到(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值的50%要求,煤堆场按要求建设,落实了定时洒水抑尘的措施。热媒介质采用 C16-C38烷基芳烃衍生物。
|
续表4-4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水站臭气(主要构筑物须加盖密闭并配套必要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和导热油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防止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集中高空排放。废气处理方案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本项目不设蒸汽锅炉,生产生活所需蒸汽由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实行集中供热。
|
已落实。污水站主要构建物已加盖,废气经收集集中处理。食堂油烟废气安装了净化处理装置,相关废气处理方案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生产、生活使用蒸汽统一由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
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主体厂房按建筑隔声要求设计;合理安排各相关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合理配置交通运输时间,加强车辆运输噪声控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一些隔音、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经监测,东厂界昼夜噪声均有超标。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含染料、助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废导热油属危险固废,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贮存,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报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设置室内储存区,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废坯布、锅炉炉渣等可外售综合利用;废松香蜡和污水站污泥可委托专业公司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公司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危险固废委托上虞振兴焚烧处置,废松香外卖再生利用。各类固废堆放场所按照规范建设,落实了防雨、防渗、防漏措施,并配套落实了废水收集系统。
|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量≤147.81万吨/年,COD≤295.62吨/年,SO2≤12.93吨/年。
|
已落实。废水排放量116.25万吨/年,COD 139.5吨/年;SO2 5.23吨/年,均符合批复要求。
|
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加强对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管理;做好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定期监测各污染源,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
|
企业健全建立了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设立了公司环保部,由一名副总经理兼任环保部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并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配备了专职环保技术人员。
|
续表4-4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表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生产车间须建立预警系统,制定与当地政府联动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习;各类罐区地面须做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罐区围堰,设立符合要求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液碱泄露事故应急池和导热油泄露应急池,落实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落实。企业已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局备案,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各类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已按要求建设。
|
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
已落实。已委托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在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
根据“以新带老”的原则,你公司下属的上虞天龙纺织品有限公司和天龙漂染厂必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关停到位。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搬迁过程中化学原料的妥善处理和废水、废气、固废等的处理,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并对两厂区场地进行土壤修复。
|
已落实。天龙印花厂已开发成商品房;新天龙漂染厂地块仍为工业用地性质,目前仍为新天龙集团(浙江新天龙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对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并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退役场地土壤专题评价。
|
第五章 环境风险防范
5.1 环境风险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环保部,日常工作由环保部兼管。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总裁任总指挥,常务副总裁任副总指挥或协助总指挥,行政副总裁任现场指挥,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发生紧急事故时,迅速在事故现场附近安全地带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指挥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和及时向企业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向总指挥提出扩大应急的请求。
5.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 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有《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虞金辰印染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虞金辰印染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处置预案》、《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虞金辰印染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预案》。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大气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水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及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 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公司定期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大型应急演习1年1次。2014年12月进行了危险固废(化蜡车间回收蜡)泄漏应急演练,并进行了演习总结。
5.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设施、标识
5.3.1 初期雨水的收集
根据项目建设已配套建有二套清下水口应急设施及应急池,各配有二台100m3/h(一开一备)液位自控无堵塞自吸泵。初期雨水全部收集至污水站处理,并落实了清下水口管理责任牌上墙制度,明确了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环境卫生的规定要求。
5.3.2 罐区
全厂配备了五个罐区,其中液碱罐区二个,硫酸罐区二个,导热油罐区一个,根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要求,对罐区周围建立了围堰及应急收集系统。
5.3.3 事故废水的收集
企业根据项目建设应急要求,污水站已配备了2500m3应急罐作为突发事故废水应急处置使用。
5.3.4 消防、报警装置
根据项目消防建设要求,企业已配备建设了厂区、车间、办公、生活区域消防管线,配置了相应的消防栓灭火器材、消防应急泵及报警装置。车间安装了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牌,消防设施布置图,成立了消防义务队,共有68名人员组成,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自身救援能力。
5.3.5 安全标识
企业已对储罐、危险化学品建立了MSDS标识,生产仓库区域设立了禁火标识。
6.1.1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6.1.2 废水监测结论
(1) 该公司废水外排口废水中SS、COD、BOD、苯胺类及pH值范围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Ⅲ级标准,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色度均符合 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2) 两个清下水外排口排放的废水中SS、COD、BOD、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本项目每百米布废水排放量为1.93吨,每百米产品废水排放量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最高允许排水量2.2m3/百米布的要求。
6.1.3 废气监测结论
(1)2台350万大卡导热油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和烟气林格曼黑度二个周期监测结果均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Ⅱ时段相应限值的50%要求。
(2)本次监测的定型废气净化装置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也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
(3) 松香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4)烧毛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5)冰醋酸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中乙酸浓度为未检出。
(6)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NH3、H2S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7)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8)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控制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界控制限值。
6.1.4 噪声监测结论
该公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白天在49.0~66.7dB(A)之间,夜间在47.5~66.3dB(A)之间,昼间噪声有一个测点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1.7 dB(A),夜间噪声有两个测点超标,最大超标11.3 dB(A),其余各测点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1.5 固废调查结论
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坯布、染料和助剂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锅炉炉渣、废导热油、废松香蜡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坯布外卖;废松香蜡原委托东光县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委托秦皇岛市碧建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建设单位针对废松香蜡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出具承诺,“承诺尽快办理废松香蜡副产物备案及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确保废松香蜡的综合利用满足相关要求,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染料和助剂包装材料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煤渣外卖给制砖厂制砖。废导热油目前未产生,根据环评导热油在长期使用后,因导热性能降低而需要更换,更换周期约每10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25吨,平均年更换量为2.5吨/年,更换的废导热油由供应商回收,并与济南市联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成导热油回收补充协议。
6.1.6 总量控制结论
(1) 全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16.25万吨/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139.5吨/年,氨氮为0.585吨/年。废水及COD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为:烟尘2.54t/a、SO2 5.23t/a、NOX 14.5t/a。导热油炉SO2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6000万米高档织物面料后整理技改项目在试运行中,在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及固废处置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全公司废水排放量、COD排放量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1) 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废水污染物排放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衔接工作,做好导热油炉烟气污染物排放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衔接工作。
(2) 进一步落实噪声治理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 加强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校准和运维管理。